愛動物 請你不要這樣做!
日期:2014-06-23
記者 呂幼綸/綜合報導
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」的道理,大家都懂;不過現在寵物主人還要謹記另一項原則:己之所欲,未必可施於寵物! 給寵物配戴自己喜歡的首飾,或是讓寵物像自己一樣紋身,都可能會令寵物痛苦,而招致動保團體批評或觸犯法令。
《每日郵報》報導,很愛動物的女神卡卡(Lady Gaga)就因為給她新養的法國鬥牛犬阿夏(Asia)扮裝,讓牠兩耳夾著耳環或頭上掛滿飾品,再拍照上傳Instagram和370萬粉絲分享,結果立刻被「善待動物組織(PETA)」注意和發出指責。
PETA表示:「女神卡卡可以任意裝扮自己,甚至選擇穿不舒服的衣服,但阿夏卻無法替自己決定。雖然女神卡卡顯然很愛阿夏,但所有的狗都不用裝飾就很可愛。對於狗來說,最好的飾品應該是舒適、安全與正確尺寸的項圈,與主人一起長途散步時尤其適用。」
而當美國有越來越多飼主讓狗貓做身體刺青時,紐約州終於有了導正的作為,日前由議會通過了禁止給寵物紋身的法案,只待州長簽署後生效。
提出此法案的民主黨州議員琳達(Linda Rosenthal)說,法案生效後,寵物再也不會因飼主的一時的心血來潮而受到傷害。
此法案有一項豁免規定:允許因醫療辨識原因,所進行的動物紋身或穿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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