內湖收容所不慘 動保處駁斥指控

記者 何宜/報導

自從新聞關注到了收容所不為人知的的自然死亡率後,網友們也紛紛認為應改善收容所環境,降低自然死亡率居高不下的狀況。針對動保法修法聯盟本週五(15日)將至市政府陳情「搶救台北市浪浪、抗議動保處虐狗」,台北市動物保護處也趕緊澄清:收容所並沒有擁擠不堪、而遭指控之被咬傷的9隻狗狗,有6隻仍健在。

北市動保處針對黃泰山之指控做出澄清。 何宜/攝

北市動保處處長嚴一峯表示,網路上有許多對內湖動物之家的傳言,大多為不實之指控,嚴一峯歡迎民眾實際走一趟動物之家、或是至動物之家的臉書,瞭解狗狗實際情形,不要讓以訛傳訛的消息抹煞動保處同仁及志工的努力。

針對動保人士黃泰山於網路上指控台北市收容所擁擠不堪、大小隻關在一起,動保處澄清:動物之家收容空間為犬450隻、貓160隻,而目前收容犬419隻、貓137隻,並無過度擁擠,嚴一峯說明收容量是以1籠3隻狗狗來推算出來,但會依據體型大小增減;而傳言中9隻死亡或生死未卜之狗狗,大部分都安在,且目前都在等著被民眾領養

收容所內的狗狗都還在等待一個家。 何宜/攝

另外針對犬隻濫捕情形,動保處表示今年1至6月受理通報救援管制案件共3,282件,已捕獲移除本市流浪犬隻計1,362隻,並無濫捕犬隻之行為,嚴一峯解釋,政府機關需依現行法令行事,因此動保處依法應安置收容「遊蕩犬隻」,且進入收容所的狗狗大部分也有救傷案件,並不會刻意捕捉健康犬隻。

對於「犬隻互咬時有所聞,甚至造成犬瘟、腸炎等疾病傳染」的指控,嚴一峯解釋在收容動物點交時,會進行檢驗犬瘟及腸炎,目前得犬瘟的犬隻共81隻、占3.5%;得腸炎犬隻共20隻、占0.88%。且動物檢驗後會注射疫苗、隔離及環境消毒,傳染病並不如外界所說的盛行。

嚴一峯坦言,犬隻間會經過吠叫、啃咬方式建立地位,進而達到族群社會穩定,即便是飼養於家中的犬隻,只要達2隻以上亦不免發生,此為狗狗建立領域的自然行為。

犬名

網路謠言及照片

澄清事實

仔仔

仔仔,已經是一隻行動遲緩的老狗,根本沒有攻擊性,還是被嚴一峰抓進來,7/9,因擁擠被咬成重傷,全身無處不是傷痕,據說後來往生了。

  1. 仔仔具攻擊性因咬主人,由主人親自送至本處收容,非捕捉進來。
  2. 經獸醫師每日治療後傷口癒合良好。
  3. 目前健康安在,隔離單獨籠飼,歡迎認養。

 

阿桐

殘酷台北市動保處

阿桐,入所時因病接受收容所獸醫開刀,還沒恢復清醒,就被丟到狗籠裡,在毫無抵抗力的情況下,被室友活活咬死。

  1. 進入收容所前,飼主已先帶至獸醫院麻醉後才帶至收容所辦理不擬續養,並非在收容所進行手術。
  2. 經醫師清創治療後,現已恢復。
  3. 目前健康安在,歡迎認養。

萍萍

萍萍,約五個月大,7月份腳部被咬,腫脹化膿,生死不明。

  1. 為好動年輕的犬隻,因為愛玩,遭同籠室友咬傷,左前肢腫脹,經過獸醫師進行診療,恢復良好。
  2. 目前健康安在,歡迎認養。

飛利浦

飛利浦,一隻老狗,可能經常被咬受傷,始終帶著頭套,7/15,鼻子被咬大量出血,生死不明。

  1. 右前肢遭咬傷,經獸醫師每日清創,復原良好。
  2. 目前健康安在,單獨籠飼,歡迎認養。

candy

Candy,一隻無辜被捕的老狗,今年6/10被室友咬成重傷,因濫捕的原因,當時所內已塞進543隻狗(貓不算),每籠都爆滿,處處哀嚎,很多狗都企圖跳出封閉的隔間。Candy重傷後,不知是生是死?

  1. 經剃毛、傷口清創消毒與抗生素治療,傷口恢復良好。
  2. 於6月14日被認養,找到幸福家庭。

壽司

壽司,文靜乖巧的公狗,7月份被咬成重傷,傷勢非常嚴重,看來不樂觀。

  1. 遭同籠玩伴默客咬傷,經獸醫師診療後,目前恢復狀況良好。

2.     目前健康安在,歡迎認養。

水晶

水晶,5月份因過度擁擠,被咬成重傷,嘴巴腫得像豬頭。因受不了所內的緊迫氣氛,脫逃成功,不知去向。

  1. 由志工以保姆計畫攜出至動物醫院照護,傷口復原後回所。
  2. 隔離室籠門未關好逃跑。

史東

史東,親人的小柴犬,七月份所內高溫超過36度,被咬的全身傷口,已因敗血症死亡。

  1. 7歲以上,患有心絲蟲症的米克斯老狗,非網路所言小柴犬,當日室內溫度為33.5度,尚屬正常與同籠犬隻相處1個多月未有異樣。
  2. 7月20日早上發現全身多處被咬傷,立即處理傷口消毒清創、靜脈點滴與抗生素治療,並每日進行血液檢查監控生理狀況,7月22日由志工以保姆計畫攜出至動物醫院照顧。
  3. 7月26日於私人動物醫院死亡。

妮妮

妮妮,大約三個月,竟和大狗關在一起,被室友當肉包群咬,7/12死亡。

  1. 103年4月2日收容時約3個月齡,至7月2日已屆6月齡移至成犬舍,與同齡及同體型犬隻同籠,與網路所說3月齡就與大狗關在一起不符。
  2. 7月12日遭同籠犬隻玩耍間不慎咬傷氣管,經發現時已死亡,事發並前無遭群起圍攻之情事。

動物保護法 第14條

直轄市、縣(市)主管機關應依據直轄市、縣(市)之人口、遊蕩犬貓數

量,於各該直轄市、縣(市)規劃設置動物收容處所,或委託民間機構、

團體設置動物收容處所或指定場所,收容及處理下列動物:

一、由直轄市或縣(市)政府、其他機構及民眾捕捉之遊蕩動物。

二、飼主不擬繼續飼養之動物。

三、主管機關依本法留置或沒入之動物。

四、危難中動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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