動保檢舉獎金第1例 致贈3000元

記者  呂幼綸/報導

檢舉棄養、虐待貓狗惡行,既能揪出壞心人,又能掙得檢舉獎金,何樂不為?台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今年初查辦的河堤虐狗案,已依違反動物保護法裁定判處3萬元罰鍰,而檢舉人可獲得3000元檢舉獎金,這也將是台灣動保史上頒發的第一筆檢舉獎金。

台南市於2012年年底頒布「台南市犬貓管理及福利促進自治條例」,明訂「違反動物保護法及本自治條例之行為,民眾得敘明事實,並檢具證據資料,向動保處檢舉。」而動保檢舉制度獎金制度於今年上路,各檢舉案只要查證屬實並依法裁處,檢舉人就可獲得罰鍰的10%作為檢舉獎金。

期待動保檢舉達人 : 動保檢舉獎金的設立,將有助於防範虐待和棄養動物。  取自網路台南市動保處副處長吳名彬表示,截至7月底止,受理的檢舉案件已達7件,多是虐待動物案件,其中4件仍在承辦中或已移送地檢署審理,另2件因查無實證已結案,唯一已裁處罰鍰的案件就是嚴姓市民的河堤虐狗案,而動保處在收到罰鍰後,就會通知檢舉人前來領取獎金。

吳名彬說,只要民眾發現疑似虐待動物致死或殘缺、宰殺貓狗、棄養動物、販賣貓狗屠體或獸鋏等情事,都歡迎向動保處檢舉,動保處人員也會主動告知相關的檢舉獎金事項。

檢舉民眾須留下正確身分資料及聯絡方式,以便日後核發獎金,匿名檢舉或所留資料不實者,將不予以核發;獎金則需在3個月內領取,否則視同放棄。台南市動保處設有24小時通報專線06-2130958。

於今年5月14日在台北議會通過一讀的「台北市動物保護自治條例」,為了積極鼓勵民眾檢舉違反動物保護的案件,更把檢舉獎金訂為實收罰鍰金額的50%,也就是罰鍰3萬元,檢舉人就可以獲得1萬5000元;你是不是也有心躋身動保檢舉達人行列了 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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