獵殺麋鹿 美警官面對6年徒刑

特約編譯  何昱文/譯寫

前科羅拉多州博德(Boulder)的警官山姆·卡特(Sam Carter),去年在一隻麋鹿走過海棠樹下時,開槍射殺了牠。卡特最近被裁定9項罪名,包括非法狩獵,將面臨最高6年的有期徒刑。

美國冰川國家公園裡的麋鹿。   取自網路

卡特辯駁,指麋鹿已成為具危險性的牲畜並具有侵略性。但檢察官告訴陪審團,射殺麋鹿,是偷獵者試圖非法利用職權,來獲取戰利品。

檢察官並表示,射殺麋鹿之後,卡特還打電話招來一位也曾擔任警官的朋友,一起抬麋鹿的屍體,並予以屠宰。檢察官指出,卡特後來還偽造標籤,標識死去的動物是在道路上被車撞死的。

「他們沒有權利運用自己的警察職權,來偷獵動物,並對此撒謊。」科羅拉多州博德縣地區檢察官斯坦·加內特(Stan Garnett)說。

前科羅拉多州博德警官山姆•卡特(中),於科羅拉多州博德的梅普爾頓山(Mapleton Hill)射殺麋鹿,在被判決所有的罪狀成立時,他的律師,嘉莉•斯陵卡(Carrie Slinkard)擁抱他。卡特面臨最多6年有期徒刑。   取自網路

這宗麋鹿獵殺案激發了大學城博德的抗議聲浪,也因而至少促成了一首致敬歌曲的問世和守夜祈禱活動。

站在麋鹿這方的人士作證說,這隻茁壯的麋鹿,對眾多徒步旅行和慢跑的人來說無疑是一大亮點,現在卻被迫消失。

對山姆的指控,包括試圖影響公職人員、一項偽造文書、兩項纂改證據、一級警官的不當行為、非法持有麋鹿、串謀非法持有野生動物,及違法獵取一隻不是季節內的獵物,和非法使用電子通訊設備來非法獵取野生動物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譯自論壇(The Tribune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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