獵殺麋鹿 美警官面對6年徒刑
特約編譯 何昱文/譯寫
前科羅拉多州博德(Boulder)的警官山姆·卡特(Sam Carter),去年在一隻麋鹿走過海棠樹下時,開槍射殺了牠。卡特最近被裁定9項罪名,包括非法狩獵,將面臨最高6年的有期徒刑。
卡特辯駁,指麋鹿已成為具危險性的牲畜並具有侵略性。但檢察官告訴陪審團,射殺麋鹿,是偷獵者試圖非法利用職權,來獲取戰利品。
檢察官並表示,射殺麋鹿之後,卡特還打電話招來一位也曾擔任警官的朋友,一起抬麋鹿的屍體,並予以屠宰。檢察官指出,卡特後來還偽造標籤,標識死去的動物是在道路上被車撞死的。
「他們沒有權利運用自己的警察職權,來偷獵動物,並對此撒謊。」科羅拉多州博德縣地區檢察官斯坦·加內特(Stan Garnett)說。
這宗麋鹿獵殺案激發了大學城博德的抗議聲浪,也因而至少促成了一首致敬歌曲的問世和守夜祈禱活動。
站在麋鹿這方的人士作證說,這隻茁壯的麋鹿,對眾多徒步旅行和慢跑的人來說無疑是一大亮點,現在卻被迫消失。
對山姆的指控,包括試圖影響公職人員、一項偽造文書、兩項纂改證據、一級警官的不當行為、非法持有麋鹿、串謀非法持有野生動物,及違法獵取一隻不是季節內的獵物,和非法使用電子通訊設備來非法獵取野生動物。
譯自論壇(The Tribune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