狂犬病動物實驗 辯證攻防戰

記者 李娉婷/報導

立法委員蕭美琴今天在立法院紅樓召開「從『鼬獾狂犬病病毒動物試驗』看台灣『動物實驗管理制度』」公聽會,邀請各專家與政府相關部門,對受爭議的狂犬病病毒活體試驗做討論,立法委員王育敏也偕同主持。

動保團體及立法委員質疑農委會作法。 李娉婷/攝

農委會家畜衛生試驗所(簡稱家衛所)所長蔡向榮,面對動保團體及美國責任醫師協會(PCRM)質疑,說明這項動物實驗的設計規劃,並表示目前已在進行小白鼠試驗。蔡向榮同意目前疫苗對鼬獾型狂犬病病毒有效,但表示此病毒是一新病毒,而且與中國鼬獾型狂犬病毒存在10%差異,還是需要研究。此外,也需要針對鼬獾開發新的口服性疫苗,因此需要動物實驗。

PCRM賴美君博士說明,世界動物衛生組織(OIE)規範唯有新上市的疫苗,需要動物實驗,但是狂犬病疫苗並非新疫苗,現今做動物實驗,是為了開發新疫苗嗎?這跟家衛所所提出計畫書中的防疫有何關聯?另外質疑實驗目前處於被凍結狀態,卻已使用小白鼠進行試驗,是否符合程序、有其正當性。

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表示,並非反對動物實驗,而是農委會提出的計畫書不合理。計畫書中強調是為了防疫,但是做的實驗卻是為了得到科學數據,對於防疫並無實質關聯性,已經在推廣施打的疫苗,再做實驗試驗的用意為何?

朱增宏指出,台灣目前一年使用100多萬隻實驗動物,全台有220多家機構在進行活體動物實驗,如果要依照動保法對動物實驗的規範,落實3R原則(reduce減量、refinement精緻化、replace替代),就應該以此案為起步,去探討試驗的必要性,對於動物實驗須慎重評估,在合理性與必要性尚未確認前,不該貿然進行試驗。動保團體與專家們的質疑是由防疫層面,現行疫苗已有防疫力,農委會提出的實驗計畫對防疫並無顯著效果,基於科學探究角度出發的計畫,不該打上防疫的名義。

朱增宏對實驗計畫提出質疑。 李娉婷/攝

會中動保科科長林宗毅報告,依動保法第16條「進行動物科學應用之機構,應設置實驗動物照護及使用委員會或小組,以督導該機構進行實驗動物之科學應用」,目前已修正管理辦法,採用犬貓猿實驗的機構今年起全面列入查核,每年40場的實地查核也希望能逐年增加。

科技部生命科學研究發展司黃婷花副研究員說明,今年起申請補助的專案,都必須附帶對動物實驗的說明,是如何做最好的設計,科技部另也推動生物資源整合稽查,以減少實驗動物用量。

國家實驗研究院秦咸靜組長說明,已在建置國家實驗屬種源資料庫,已經彙整了560品系,將來若是有動物實驗資料,會先從種源庫取得,減少同性質動物實驗。

蕭美琴及王育敏委員最後結論,肯定科技部等單位對減少動物實驗的努力,但也要求農委會,目前最重要的,應該是釐清這項實驗計畫的目標,如果是為了開發鼬獾口服疫苗,不應該用到其他物種的動物實驗,請農委會重新調整實驗計畫書,不要無謂犧牲動物生命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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